中國法院網訊 一對80末小夫妻上午領結婚證,下午進行婚檢,未想婚檢發現女方患有慢性腎炎,兩人因此鬧離婚,兩次起訴至法院。近日,兩人經湖南省湘潭縣人民法院調解,自願達成離婚協議,由男方給予女方經濟幫助費2.6萬元。
  家住湘潭縣的李懿現年24歲,比妻子吳柔大一歲,兩人於2012年年底經人介紹相識。在相處一段時間後,兩人開始同居,2013年2月份,吳柔發現自己懷孕,雙方便開始籌備婚姻。同年5月初,兩人到民政部門辦理了結婚登記,在工作人員的提醒下,兩人於當天下午做了婚檢。這一做,就發現了吳柔患有慢性腎炎,本來還歡天喜地的兩人立即陷入冰點,李懿還因此認為吳柔向自己隱瞞了有關病史,心生芥蒂,而吳柔又認為李懿在這個時候還不關心安慰自己,倍感委屈,兩人感情深受影響。
  婚後不久,受病情影響,吳柔入院治療,經診斷,醫生建議終止妊娠,2013年6月初,吳柔入院進行了引產手術。引產後,兩人情緒均受影響,經常因小事發生爭執。當年6月下旬,在兩人一次大的爭吵後,李懿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後雙方和好,又撤回申請。之後,吳柔回到娘家居住治病,結婚時收到的8萬餘元禮金全部用於治病支出。因吳柔回娘家居住,雙方接觸越來越少,感情逐漸變淡,今年4月份,李懿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案件審理中,雙方自願接受調解,經法官調解,兩人自願離婚,並由李懿向吳柔支付經濟幫助費2.6萬元。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小夫妻上午領證下午婚檢 女方患慢性病被訴離)
(編輯:SN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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