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心網訊(記者 石豐森 通訊員鄔宗喜)張某發現家人多年前購買的氣槍,為了炫耀及博取大家更多的點贊,他手持氣槍大“秀”威武,卻不想因非法持有槍支被民警查獲。
  9月23日,記者從奎屯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和北京路派出所瞭解到了這起非法持有民用槍支案。
  9月12日,北京路派出所和治安大隊接到群眾舉報,說發現有網民手持氣槍在微信上大秀威武,警方便迅速對微信信源進行偵查篩選,並很快找到了發佈者張某。
  經詢問,25歲的張某承認自己非法持有民用槍支的違法事實。在某汽車修理行工作的張某說,8月底他在地下室整理爺爺遺物時,發現了爺爺30多年前購買的一支氣槍,張某並未主動上交公安機關。
  9月11日,為了向大家炫耀自己持有氣槍,博取大家更多的點贊,張某手持氣槍用手機自拍,然後用自己的微信附帶圖片發佈到了網上。“發佈後確實好多人為張某點贊,張某的虛榮心也得到了滿足。”民警說,張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第三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持有、製造(包括變造、裝配)、買賣、運輸、出租、出借槍支的規定。“鑒於張某能夠認識錯誤,主動交出氣槍,且無造成危害後果,我們只對其進行了訓誡和批評教育。”
  目前,收繳氣槍已交由奎屯市公安局治安大隊保管,案件仍在調查中。  (原標題:新疆奎屯市一小伙微信曬氣槍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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